小怪不怪

得之我命,失之我幸

【巍澜衍生/林风✘章远】他们都知道章远喜欢林风

哎呀~校园组还是要甜甜的才好~
有私设
为居北杂货店的第四个拉郎cp,由于题目太长就不加居北杂货店的开头了
希望食用愉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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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自从林风跟着章大学霸进行魔鬼式的补习训练后,成绩明显的提高让班主任不甚满意,一个差生进步总是有很大的不同,学校的总排名也被往前十里拉,这让裘主任高兴的天天想去下馆子。也正是因为这个,林风可以重新回去打鼓。
     可以打鼓,这让林风很高兴,也对章远有了些许好感。但每天的日常就是在打鼓,教室,食堂,宿舍四点一线,倒没什么空余的时间能去找他,好在章远一有空余时间就会来找他。



       最先发现这俩人有点问题的是赵国庆。
       那会儿刚下课,教室里的人跟进了精神病院似得闹哄的很,他趴在课桌上半眯着眼睛跟条咸鱼似得望着前桌人。就在这一睁眼一闭眼之间,前桌边上多出了一个人,然后眼睁睁的看着那人弯腰在前桌脸上啄了一口。
       “卧槽?”
        章远被他突然发出的声音吓了一跳,忙站到一边装作什么事儿都没发生。被赵国庆吵醒的林风皱着眉的回头看他一眼,满脸烦躁。
       “你干嘛?嗯?章远你怎么在这儿?”
       “哦,我那个,嗯,我跟你说一下我放学后要去下老师办公室帮忙批试卷,可能会迟点。”
       “哦,没事。我等你。”
       赵国庆看着他俩脸上那莫名泛着粉红的笑容,顿时有了种狗粮吃多恶心的感觉,猛的把脑袋缩回自己双臂里,眼不见心不烦。
  



       第二个发现这俩人有问题的是金明。
       金明作为林风的室友兼上铺,每天不是抬头见就是低头见的,俩人彼此称对方为大明湖畔的金雨荷与林皇帝。而如今林皇帝与章贵妃经常见面,这眼一睁眼一闭的谁还记得大明湖畔的金雨荷啊。
        金雨荷被关入小黑屋的日子可不就是今天么,比如现在,金明看着黑着脸盯着电脑的人,忙麻利的把电脑收进电脑背包里,然后把自己的电脑贡献了出来摆在林风的面前。
      “这电脑………”
      “我的错,我负责修好。”
      “那价钱………”
      “我一人承担。”
      “那我这几天………”
      “用我的电脑就好,随时需要随时拿去。”
      林风暗黑的快下雨的脸色总算是有了点要雨转阴的气象,金明默默地抱着被自己整坏的电脑坐在一边,无数遍的悔恨为啥就控制不住手的去碰这老的快散架了的电脑,这下可好,一大笔的生活费又要捐献出去了。
      “林风?听的见吗?”
      “嗯,我听得见。”
       金明探了探脑袋,越过林风不算广阔的肩膀,成功的见到了电脑里微笑着的章远,下一秒就被林风斜视的眼神扫的缩回了脑袋。林风抱着电脑回到自己的床上,背靠着贴满鼓手海报的墙壁,插上耳机,对着电脑里的人笑的开心。
       金明可怜兮兮的爬上床铺,抱着枕头狠狠地吸了吸鼻子。
       咦。
       这恋爱的腐朽味。



       第三个发现他俩不对劲的是何洛。
       “章远,虽然你成绩好,但你也不能这么明目张胆的看着窗外无视老师吧?”
       这是章远今天第四次上课走神了。第一次是睡觉,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居然笑出了声,被老师丢了粉笔头。第二次是写小纸条,被老师看到当场没收。第三次是发呆。这会儿第四次又是看着窗外走神。
       下课后何洛走到章远身边,顺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。
       他们的教室窗户正对着操场,每次鼓乐队在操场上打鼓打的震耳欲聋的时候,总能影响学生和老师上课的效率,这事儿老师提了不知道多少次,裘主任一次都没准批下来撤了鼓乐队。谁让鼓乐队为学校拿过太多第一了呢。
       “你喜欢打鼓?”
       “不,我只是喜欢看打鼓的人。”
        章远用手撑着半张脸,虽然距离有点远,但也能清晰的看见现在队伍前面穿着红衣服的那个少年。一会儿结束该很累了吧,要不等会儿把数学课翘了去给他送水吧?反正讲的课不听也能做的出来。
       “谁?林风?”何洛看着操场上密密麻麻的一排人,把脸皱成包子,“这么远你看的见人么,给你再配带个望远镜?”
        章远回头看了她一眼,特嫌弃的挥挥手:“你有事没事啊?上课老师讲的你都听懂了?课后作业都会做了?赶紧补你的习去,别挡着我看人。”
        嗤。
        何洛两眼向上一翻,转身便拉着自个儿好闺蜜走了。
        切,情人眼里出西施。


   

       第四个发现他俩有猫腻的是赵承杰。
       身为章远最好的狐朋狗友(呸)好兄弟,本来应该是一生一起走,永远不散伙。但自从这家伙遇上了林风,这已经好几个星期没出现了。
      “远,自由活动我们去哪个小操场打球吧。”
      “不要,我要去小卖铺买水。”
       好不容易逮到人,这肩膀还没搭上去呢就被回绝了。赵承杰孤零零的一个人抱着球缩在小角落蹲着,一笔一划的还没画完一个蘑菇就被身后一脚踹在了屁股上。
       “你干嘛?”
        章远不知什么时候换好了运动装备,拍走他抱在怀里的篮球,笑着用手指了指身后的大操场:“去小操场有什么好玩的,咱们去大操场。”
       这球一打起来那是每个十分钟二十分钟不停的,但奈何打球的时候章远一直处于分心的状态,时不时这里丢个球哪里进个篮的,一局结束的很快。
      “兄弟,你今天怎么回事啊。”
       章远接过赵承杰递来的水,刚喝上一口还没咽下去就拉着人回到战场上,这会儿别说拦了,分分钟一个三分球带领队伍冲上冠军。
       “好!”
       赵承杰回过头去,看见不远处还穿着大红色鼓乐队服装的林风,一瞬间明白了为啥原本不愿意打球的人愿意打球了,打球一直分心现在却又一秒进入状态。感情是在这儿装呢。
       章远把怀里的球丢给赵承杰,屁颠屁颠的跑到林风面前,也不顾一脸的汗就笑着问他怎么来操场了,又在对方指指身上的队服,装着才明白似的笑的开心。
      “打球累不累?”
      “累,可把我累死了。”
     “有水喝吗?”
     “没呢,忘记带水了。”
       呸。
       矫情。
      赵承杰一边吐槽一边默默抱着球挪到一边,把章远那份水丢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。
      另一边,章远抛下自己的好哥们,跟着林风走回了操场一边的小绿道上。
      那一日天气很好,阳光很好,人也很好,心情也很好,总之什么都好。所以那一日,留在章远心里很久很久,久到不曾落过灰尘。他记得那日,林风穿着很好看的大红色队服,背对着阳光,看着他笑的很温柔。


      “听说,你喜欢我?”
      “对啊,我喜欢你。”
      “那正好,我也喜欢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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